尊敬的委托人(投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益亨投资瑞琪1号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益亨投资瑞琪1号证券投资基金”符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立条件,于2016年07月11日正式成立。
基金管理人厦门益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保障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厦门益亨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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