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同时,《意见》要求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分为两个方面。在校内方面,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外方面,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
近年来,教育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其中,就包括被资本严重裹挟的状况等。
为此,《意见》提出,要求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
此外,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意见》明确,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意见》要求各地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董圣足认为,应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收费和退费行为,建立学费专户管理制度,督促完善资金内控制度。
《意见》还提到,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严格规范校外培训并不是不支持学生的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在兴趣爱好类的校外教育供给方面具有优势,在学科教育方面也可以补差,但不能违背规律超纲教学、应试教学。”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钟秉林表示。
《意见》明确,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有:
一是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分类明确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二是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拓展课后服务渠道,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
钟秉林认为,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要深入研究“减什么”,多样化探索“如何减”,关键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变革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同时也要明确,落实课程标准,实施课程方案,深化课程改革,保障学校教育的基本学业标准不降低,这也是落实“双减”工作的基础。否则,盲目减负会以降低学生学业质量为代价,与改革目标也不相符。
《意见》强调,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市等9个地区为全国试点地区,在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强化培训收费监管等方面进行试点探索。
据悉,试点地区在全面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的基础上,主要针对以下三方面问题进行试点。
一是对现有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全面排查,重新审核登记,解决过多过滥的问题;
二是可探索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
三是强化培训收费监管,将学科类培训纳入政府指导价,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对于“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也谈到,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使各项负担显著减轻,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校外培训机构被打压,本质原因在于其自我定位不清晰,影子教育(即课外培训)严重影响了学校教育的正常职能。
此《意见》之后,不论是校外培训还是协助学校的教育机构,其运营模式、盈利特征等将发生变化。未来对于培训机构的监管是长期性趋势,但短期各地执行力度仍不确定,预计将有一部分不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出清,限制校外培训供给的同时,需配套提升校内教育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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